您現在的位置:中國農業儀器網 > 行業動態 >進一步加快我國農業改革發展的建議
進一步加快我國農業改革發展的建議
(一)進一步進行農業經營組織創新
推行農業企業化是進一步進行農業經營組織創新的有效形式。所謂農業企業化是指使農業微觀經營主體逐步按照企業特點與要求進行生產經營的過程。根據山東實際,推行農業企業化應按照農業微觀主體經營行為企業化和組織形式企業化兩條線索、在企業化經營農戶、農業準企業、農業企業三個層面上展開。具體措施:一是成立農業企業化領導機構,制定發展規劃,出臺相關規定;二是通過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提升農戶企業化經營水平;三是出臺各種優惠政策,大力發展農業準企業和農業企業;四是深化相關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要素流轉機制和市場。
(二)加快建立土地流轉制度
各級政府要增加投入,建立土地交易場所和信息系統;積極培育信息服務、法律服務、技術經濟評估等中介組織,并加強規范和管理;要建立土地登記、合同管理、土地交易、土地評估等制度,并制訂土地流轉管理條例;要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在土地流轉中的主導作用,不得隨意進行土地行政性調整。
(三)完善農民培訓體系一方面,要繼續加強
農業勞動力轉移培訓,要在技能培訓的同時強化思想觀念培訓,并通過出臺優惠政策,鼓勵一部分外出農民在學到新觀念、生產經營經驗、掙到錢后回鄉創業;另一方面,要在思想觀念、農業科技、經營管理等方面加強對從事農業生產經營農民的教育培訓。要盡快成立綜合協調機構,統籌規劃,整合培訓資源。要完善對農民培訓機構的動態管理機制。要科學確定培訓期限,增加培訓內容,注重培訓質量,增強培訓的針對性、實用性。
(四)加快培育農村金融市場體系
除了進一步改革農業銀行、農村信用社、農業發展銀行并充分發揮其支農作用以外,要鼓勵和引導其它金融機構進入農村領域開展業務。要鼓勵在縣域范圍內尤其是東部發達地區縣域范圍內設立多種所有制的社區金融機構。在西部欠發達地區要鼓勵、引導和扶持發展多種形式的合作金融組織。要承認農村民間借貸行為存在的客觀必然性,采取措施,加以引導和規范。
(五)大力發展農業科技,加快建立和完善農業科技推廣體系
要徹底打破行政驅動型科技體制,進一步加大農業科研尤其是基礎研究、重點領域研究的投入,增強市場機制在科技資源配置及成果推廣中的作用。要加快建立農業科技推廣體系,一是對農業科技推廣職能部門進行改造和重塑,充分發揮其在農業科技推廣中的作用;二是充分發揮農業大戶、農戶聯合和合作經營組織、農民合作經濟組織、龍頭企業在農業科技推廣中的示范帶動作用;三是大力發展農業科技推廣服務企業及中介組織。
(六)建立農民合作經濟組織體系
要在大力發展各類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的基礎上,加快建立農民合作經濟組織體系,省成立聯合會,縣、鄉、村成立分會。可選擇有條件的地區進行試點,在試點基礎上進行推廣。
(七)加快建立和完善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
首先,要大力發展各類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要對縣鄉職能部門進行改造和重塑,把其改造為實體化服務組織。要大力發展民間服務組織,政府要給予引導和扶持;其次,要拓寬服務范圍。各類服務組織要圍繞主導產業進行產前、產中、產后系列化服務;再次,要發展專業化服務。要鼓勵和引導服務組織圍繞某一產業或生產經營某一環節甚至某一生產項目提供專業化服務。
(八)加快建立和完善農業支持與保護體系
一方面要加大農業投入支持力度,另一方面要調整農業支持保護政策,強化對農業產業的支持保護力度。除支持農業及農民組織化水平提高外,要繼續實施農產品價格支持及補貼政策,大力增加農業科技、教育、農業標準化、農業保險、農業信息化等投入,要完善農產品進出口制度,大力實施農產品出口促進政策。
- 【中國農業儀器網】聲明部分文章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且不承擔此類作品侵權行為的直接責任及連帶責任。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請在30日內與本網聯系。









